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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科

首诊负责制度

发布日期:2022-06-02 发布人: 摄影: 点击量:

 

1、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患者,特别是对急、危重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2、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收留观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转院。

3、诊断明确但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4、如遇危重患者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室负责人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5、对已接诊的患者,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出治疗。急诊患者特别是危重患者首诊医生应亲自或指定护士护送并做好交接手续。

6、医务科对全院首诊负责制度实施情况实行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处理。

7、急诊患者就诊,首诊医师应当做好病程记录,完善有关检查并给予积极处理,对无法处理的情况,及时转院。

8、凡不认真执行本制度而造成医疗差错、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给医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