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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科

西药房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22-06-02 发布人: 摄影: 点击量:

1、调剂人员要根据本院医师正式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不得私自挪用或随意外借药品,更不得无凭证给药。

2、调剂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及检查校对程序,认真负责地保证工作质量,杜绝差错事故发生,确保用药安全有效。工作时衣着整齐,工作前应洗手。

3、收方后,对处方认真执行“查对”制度,审查无误后,将姓名、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和瓶签上,方可调配,如处方内容有不妥或错误时,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4、配方时应按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调配,不得估量取药,急诊处方及抢救用药保证随到随配。严格执行核对制度,计价配方,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5、发药时应耐心地向患者交待清楚。对发出的药品如确需调整用药时,只限有效期内的注射剂和原包装的药品,其药品名称及含量、规格清楚,内外包装及批号相符。

6、在分装协定量的药品时,应将规格数量和分装日期标明在药袋上,分装人员必须详细复核并做好记录。调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

7、贮药瓶(斗)签,按规定书写清楚,注明规格、常用量和极量,补充药品时,必须经另一人核对方可装瓶(斗)。凡是库内有药,患者需要应及时领取保证患者用药。

8、药品应定位限量、分类保管,定期检查药品防止变质、过期失效,定期会同院领导检查小药柜的管理情况,如有问题及时解决。

9、及时把新药、缺药情况告知临床科室并做好新药介绍工作,对积存或快过期的药品,及时与临床科室联系使用或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10、调配一般处方以不超过7日量为限,慢性病可以适当延长。

11、设专人负责请领、保管、报销。定期向药库领药,做到及时点收和上架(柜),保证正常供应。

12、药房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的处方应请其他药剂人员调配。

13、调剂人员工作时间有事离开时应请假,不能擅自脱岗,若下班时有未完成的工作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

14、工作室内禁止吸烟、喧哗、打闹、会客等,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处方调配及有关事务,并建立值班交接登记簿。

15、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下班前搞好交接班工作。定期进行检查防火设备,掌握防火常识及防火器材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