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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

关于参保学生住院费用报销的有关问题

发布日期:2023-03-15 发布人:刘红梅 摄影: 点击量:


根据《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从202311日起,参保人员住院费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异地住院费用的报销等政策,调整如下:

一、报销公式

住院费用支付额=(住院费总额-自付费用-起付线)×报销比例

起付线及报销比例

11个结算年度内,同级别医疗机构多次住院的,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按50%计算,年度内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3000元。

2、一个自然年度内,医保基金住院最高实际支付限额为15万元,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扣除大病保险起付线以后,分四段累计补偿:03万元(含)部分报销60%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65%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75%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5%。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减半,各段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最高支付限额。

3、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结算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标准。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报销比例下降5%,未备案、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异地就医人员报销比例下降10%

4、报销时限:出院日的一年之内,超过时限未办理报销手续的不再受理。

二、异地住院

1、在长沙市外湖南省内医院住院,无需备案,只要医院开通了异地结算功能,凭湖南省社会保障卡,可直接报销住院费;如果医院不能报销,则将材料准备齐全,回学校交校医院老师,到湘江新区医保局报销。

2、在湖南省外医院住院,无论是在异地结算还是回长沙报销,均需先在湘医保APP上备案,才能报销住院费。

3、为能顺利办理异地结算,减少回长沙报销的麻烦和降低报销比例,建议如下:

1)自行办理湖南省社会保障卡备用,并卡随人走,湖南籍学生如已制卡,无需重复办理。

2)在省外见习、实习的学生,办理好见习、实习地的居住证(临时居住证)备用。

三、湘医保APP备案流程

 

 

                   下载“湘医保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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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类型释义: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不降比例):需有就医地的户口或居住证;

    2、异地转诊人员(降5%、急诊突发):转诊需上传长沙有异地转诊资格的医院,开具的转诊表,急诊突发疾病需上传入院记录;

    3、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降10%):不符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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