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生医保结算年度
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一个结算年度,新生入学一次性缴费至毕业年度,自入学当年9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至毕业年度的8月31日止。
二、大学生医保可享受的待遇
普通门诊、意外伤害门诊、特殊门诊、生育补助、普通住院、意外伤害住院、大病保险均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报销流程
1.普通门诊:
学生只有在含浦校区校医院就诊才能报销门诊费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800元,报销比例为70%。校医院以外任何医疗机构的门诊费用都不能报销(除意外伤害门诊)。
2.意外伤害门诊:
在长沙市内有意外伤害门诊定点的医疗机构就诊才能报销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50%,所发生的费用计入年度支付限额。报销流程是先自己垫付医药费,然后回学校填好《意外伤害登记表》,辅导员签字盖章后到校医院盖章,再去就诊的医院医保科报销,而不是拿回校医院报销。
3.长沙本地医院住院:
在长沙市内任何一家医保定点的医院住院,必须直接在此医院报销,资料拿回校医院无法报销。住院当日持入院通知单及社保卡或身份证去所住医院的医保窗口登记,预缴个人自付费用,出院后在医保窗口进行结算。
4.异地医院住院:
寒暑假回家探亲或异地实习,在省内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在该医院直接报销;在省外医保定点医院住院,领取了社保卡的同学,可下载长沙智慧人社app或湘医保app,申请异地备案(点首页—医保专栏—异地就医—我要申请<参保地选择长沙>,根据提示完成备案),直接在异地医院报销;未领社保卡的同学只能持住院发票、清单、出院记录等资料交到校医院医保办,由医保办人员统一报送岳麓区医保局审核报销。(详见<长沙市大学生医保异地住院医保报销材料须知>)
异地住院须知:原则上选择回户口所在地或实习地医院住院,不在户口所在地、实习地医院住院,住院费报销比例将降低15%。
5.生育补助: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1300元(平产)、1600元(剖腹产手术),含产前检查费300元。
6.其他保险:
商业保险是一种自愿参加的补充保险,购买了中国平安等其他商业保险的同学可以持医保结算单和住院发票、清单、出院记录、诊断书等复印件资料到保险公司进行第二次报销。家里参加的城镇居民医保与大学生医保,只能选其一报销,不能两种都报销。
四、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
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吸毒、疫苗、交通、医疗事故、工伤、整容、出国、赴港澳台地区医疗,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费用。
五、住院起付线和报销比例
收费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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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
三类收费医院 |
二类收费医院 |
市级一类收费医院 |
省级医疗机构 |
起付线 |
200元 |
300元 |
500元 |
1100元 |
按省级标准执行 |
收费类别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
三类收费医院、县级二类收费医院 |
其他二类收费医院 |
市级一类收费医院 |
省级医疗机构 |
报销比例 |
85% |
70% |
65% |
60% |
按省级标准执行 |
一个结算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不含大病保险)
六、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标准
定点医疗机构 |
起付线 (元/次) |
定点医疗机构 |
起付线 (元/次)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
2300 |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1500 |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
2200 |
湖南省儿童医院 |
1500 |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
1700 |
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
1500 |
湖南省人民医院 |
1900 |
武警湖南省总队医院 |
1500 |
湖南省肿瘤医院 |
1800 |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一医院 |
1500 |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 |
1500 |
长沙泰和医院 |
1500 |
湖南省脑科医院 |
1500 |
湘雅博爱康复医院 |
1500 |
湖南省职业病防治医院 |
1500 |
湖南旺旺医院 |
1500 |
湖南省结核病医院 |
1500 |
长沙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
1500 |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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